兰州市商务局关于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拨付2025年度阶段性验收项目奖补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5-12-29 来源:兰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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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商字〔2025〕135号)、《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兰商字〔2025〕14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经县(区)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及会议研究,现对兰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申请的“商贸流通领域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增投资部分,予以拨付阶段性奖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拨付情况
兰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兰州顺丰商贸流通领域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属于“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方向,前期已完成阶段性验收并拨付奖补资金。近期,该项目持续推进建设,新增有效投资人民币柒佰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7,597,500.00),经第三方机构审核确认,符合《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现按新增有效投资额的40%拨付奖补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零叁万元整(小写:¥3,030,000.00)。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项目及拨付奖补资金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兰州市商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931-8845667
电子邮箱:sswjltk709@163.com
附件: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阶段性验收拨付奖补资金明细表
20251229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阶段性验收追加拨付奖补资金明细表(定稿).xls
兰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