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2-01 来源:兰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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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二项:兰州市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展相对缓慢,目前仍有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7277辆尚未淘汰。
根据《兰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涉及市商务局整改的措施为:做好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信息审核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立足工作职责,加强全市七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日常监管,指导各县区及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认真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审核工作。近三年以来,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8976台、13443台、22456台,燃油汽车污染源有效减少。
三、整改成效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商务局反馈,邮寄的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931-8811623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7层708室
兰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