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日期:2025-11-25 来源:兰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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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兰州市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兰州市商务局决定启动2025年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25年11月26日0时至2025年12月5日24时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公告公示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使用以旧换新终端,购买乘用车新车(9座以下),可享受兰州市汽车购新补贴。
本轮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即活动停止,具体以消费者在平台提交资料时间为准。同一台新车不能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每位个人消费者,2025年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仅限享受1次。
二、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实行梯度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15万元的,补贴2000元,预设名额340个;
购车发票金额15万元(含)—20万元的,补贴3000元,预设名额100个;
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25万元的,补贴4000元,预设名额100个;
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35万元的,补贴5000元,预设名额100个;
购车发票金额3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预设名额20个。
三、补贴方式
(一)申报补贴渠道
补贴申请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在云闪付APP尽快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第二步:新车完成登记后,于12月6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在“云闪付APP”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同时,12月6日至12日,县区商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错误、不清晰被退回的,按退回原因进行补正,于12月12日24时前重新补正提交“云闪付APP”,最终补正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24时,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
消费者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四、发放流程
按照县区审核、数据查重、结果公示等流程,审核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查重公示于12月25日前完成,之后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1.有意申请2025年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的消费者,请您在取得新车发票后尽快在“云闪付APP”提交申请,我们将按照提交时间按序开展审核。
2.申请提交成功,请于12月6日至12日在云闪付APP继续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第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3.审核结果公示后,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购车地县区商务局反映相关情况,逾期未反映,视为无意见。
附件:2025年兰州市第三阶段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名单
兰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