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兰州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线索公众举报热线的公告
日期:2026-08-25 来源:兰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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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商务市建发〔2026〕121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问题,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规范经营,促进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有序发展。现将兰州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问题线索公众举报热线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假借以“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并转售至非法拆解窝点或自行拆解,以及虚假“灭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为非法报废机动车交易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将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向无处理资质的企业出售和转卖拆解的废旧三元催化器,违规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三元催化器等零部件,出售未标注“再制造产品”标识的不合格再制造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不规范拆解行为。未在资质认定场地内或在分支机构内拆解报废机动车,在露天场地进行拆解作业,并随意丢弃或排放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随意排放制冷剂,污染土壤和水体等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旧三元催化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未落实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生态环保管理制度、未编制应急处置预案,未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及应急处置等培训情况。从事特种行业人员无证上岗,消防设施设备缺失、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
二、举报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举报联系电话
兰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