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商务局 通知公告 兰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
兰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作者:
  

市属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夯实稳外资工作基础,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以及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商务外资发〔2024〕79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3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兰州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参加年度报告,实现“应报尽报”。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4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三、申报内容

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企业应在2024年6月2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2023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查询商务主管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的状态。若发现该平台未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应向市商务局反映。

(三)2024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2024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市商务局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还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数据核查

企业对所提交报表的真实性负责。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报工作完成,市商务局将每3日登录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查看企业所提交报表进行数据逻辑校验。若数据填写有误,显示“校验不通过”的企业,请及时与市商务局取得联系后重新填报,直至校验确认通过后方可完成年度报告。

市商务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年度报告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年度报告数据的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省商务厅。

六、联系方式

咨询受理微信群:兰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群

咨询受理电话:市商务局外资科 孙兆斌 0931-8830341

 

 

兰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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