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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兰州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日期:2020-04-0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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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3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通知》(兰办发〔20196号),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兰州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职责、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将肉菜等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等相关物资储备职责划给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将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等职责划给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调整部分科(室)名称及职责,分别是:

 

流通业发展处(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更名为流通业发展科(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增加牵头负责商务领域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不再承担对典当、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的职责。

 

商贸服务业处更名为商贸服务业科,不再承担牵头负责商务领域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

 

市场秩序处更名为市场秩序科,不再承担对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不再承担对酒类商品流通市场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   

 

物流业发展协调处更名为物流业发展科。

 

电子商务会展处更名为电子商务和会展科。

 

(二)将市场运行调节处、第三产业服务处整合,设立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承担原市场运行调节处、第三产业服务处的职责,不再承担肉菜等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等相关物资储备职责。

 

(三)将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口岸管理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兰州市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对外贸易处、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外资处、外经处更名为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口岸管理科、财务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兰州市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对外贸易科、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外资科、外经科。

 

调整后,市商务局内设职能科(室)16个,即: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口岸管理科、财务科、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商贸服务业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科(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对外贸易科、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外资科、外经科、物流业发展科、电子商务和会展科。另设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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